隔天星期日,恰逢廖莎莎难得的休息,俩人约了去逛街。 一见面,廖莎莎的嘴就没停过。先是说去国贸,接着又说去时代,后来又大呼着说要去吃米粉。弄得雅歌都不知道先要陪她去哪了。 看廖莎莎这样,雅歌也是蛮心疼的。当初是一个多么热爱逛街的美少女啊,现在怎么被老板折磨的就像是初进城里的乡下妹子一样? 后来廖莎莎还是听了雅歌意见,如果不饿,就先逛国贸吧。 在商场里漫无目的的转着。廖莎莎在旁边就像是只警犬一样,用力的吸着鼻子,好似闻到了什么好闻的味道。 “闻什么呢?”雅歌斜眼看她。那样子就像是个的。 “嘘!别说话。你闻到没有,贵族的气味,那些名牌衣服上散发出来的贵族气味在空中飘荡。”廖莎莎的声音虚无缥缈。 “姐妹,咱能正常点吗?一会你说要是有人把你当的给抓进去,我还得进去捞你,犯的犯不上啊?” “别这么说我。你知道我有多久没来国贸了吗?自打给那个‘事儿爹’打工以来,我天天就围着他打转了,连谈恋爱的时间都没有。”正巧走到一个模特的身旁,廖莎莎把头靠在模特的身上,手摩挲着模特身上的衣服,满含心酸的问:“宝贝儿,想姐姐没?” 看到门口有客人,还是个奇怪的客人。导购员从里面走出来。 “小姐,你好。这是我们本店的最新款,如果喜欢的话,可以试一试。” 廖莎莎前后看看衣服,对导购员大方的说:“谢谢,S码。”随后也进了店里。雅歌在后面吐吐舌头,像个小跟班似的跟了进去。 从试衣间里出来的廖莎莎穿着最新款的风衣,在雅歌面前走了一圈。问道:“怎么样?好看吗?” 大红色的衣服衬得廖莎莎肤色白皙,而且S码的衣服穿在她身上显得也是很得体,不肥不瘦的。雅歌竖着大拇指赞道:“好看。很适合你呢。” 导购员也在旁边附和着:“小姐的身材这么好,穿上很好看。” 雅歌随意的问道:“这件多钱?” 导购员礼貌的说:“现在我们店里搞活动,全场五折。这件打完折是2468元。” 雅歌点点头,这个价格是不算贵的。她回头想和廖莎莎说喜欢就买,可她看到的则是廖莎莎吐着舌头把衣服给脱了下来。送还到导购员手里的时候,雅歌明显感觉到了她的一点小尴尬。 也是,平时花钱都大手大脚惯了的。这一下子手头上紧张,也是有些不适应的。和廖莎莎从店里走出来,雅歌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说:“其实那件衣服穿在你身上也不是很好看,颜色太艳了,不适合你。而且啊,显得你腿也不是很长。” “是吗?如果是这样,刚才你怎么不说?”廖莎莎无精打采的说。 “我就是傻!雅歌你见过哪个女人和富二代交往还倒贴钱的吗?贴到最后一分钱都没了,被人扫地出门。以前我妈知道我交了个富二代别提多高兴呢,我都没敢说我倒贴钱,这要是让她知道我倒贴钱,还指不定有什么难听的话在等着我呢。” “现在好了,我无钱一身轻。以前在B市工作,有顾白的缘故,一个月怎么的也有个五七八万进账。现在好了,每个月就三千,还每天累得像条狗。你说我图什么啊?弄到最后人财两空。” 听着廖莎莎一句接一句的说着,雅歌心里也跟着不是滋味。正好逛到一家咖啡厅,雅歌提议进去坐会。 面前的咖啡还在冒着热气。氤氲中看到廖莎莎的小脸皱成一团。雅歌敲了她的头一下,语气轻松的说:“诶,是你出来说要逛街的,现在苦着一张小脸,这样不好吧?” “你知道爱而不得的滋味吗?” “得了,不就是一件风衣嘛,至于吗你?” “至于至于。”廖莎莎的情绪很激动啊。 雅歌把头一扭,没再说话。这人要是别扭起来,说什么都听不进去。 坐了一会儿,雅歌站起来说:“我去一下洗手间。” 廖莎莎也没看她,点了点头。 可等了能有二十分钟的时候了,雅歌还没回来。廖莎莎给她打电话也是不接。正踌躇间,雅歌拎着个纸袋回来了。 “你去哪上的洗手间啊?这么长时间?”廖莎莎焦急的问。“买的什么?” “给。”雅歌把纸袋推到了廖莎莎的眼前。 “什么啊?送给我的?”边说边从里面拿出来。一看是刚才试过的那件红色风衣。 “雅歌……”双眼喊着闪闪泪花的廖莎莎嗡动着嘴唇说不出话来,一脸的感动。 “好了,我就是想接下来的时间里能乐乐呵呵的逛逛街,不想看你的臭脸才给你买的。你不用谢我。”雅歌大方的解释。 “不是,雅歌,我就是想说,其实刚才在她家店里,我还相中了一件打底衫。” “……”雅歌彻底无语。 在一家男士服装店里,雅歌给陆谨言挑了三四款衣服让廖莎莎给个意见。 “就凭你老公那身材,穿什么都好看。”这就是典型的吃人嘴短,拿人手短。 “是吗?我也是觉得这三件都不错。要不就都买了?”雅歌不确定的问。 “那就买呗,反正我看你老公的衣服也不是很多。” 雅歌想想也是,三件全部拿下。 经过一番血拼,也已经是中午了。手上挎了七八个纸袋的俩人,走进了一家火锅店。正值饭口时间,满大厅里人满为患。好不容易在一个小角落里腾出了一张桌,雅歌和廖莎莎就在这里凑合着坐着。 看着菜单,雅歌在上面点点画画。最后把菜单递给廖莎莎,看她还有要补充的没有。廖莎莎看着雅歌点的菜,很满意的笑了笑。多年的好友,吃火锅是俩人的共同的爱好。所以对于点菜来说,再清楚不过对方爱吃什么。 “那个风衣的钱,等我开支还你。”廖莎莎用茶水涮着餐具,不经意的说了一句。 “说什么呢?送给你的。” “你现在也是有家的人了,钱也不是你自己的了。你要是单身的话我也不会和你说这些的。毕竟你家里还有个陆先生呢。”廖莎莎实际上也是在为雅歌着想。 “放心好了,已婚人士谁还没有个钱什么的?”雅歌嘚瑟的说。 廖莎莎看她那样,噗的一声笑了出来,“小样,还知道攒钱了。攒多少了?” “不告诉你,反正够买风衣的。”雅歌故作神秘的说着。 说话间,锅子端了上来,菜也都跟着上来了。逛了一上午,俩人也是又累又饿的了。也不顾忌形象,狼吞虎咽的吃起来。 吃到一半,廖莎莎像是忽然想起了什么似得,抬起头对雅歌说:“你猜,那天我看见谁了?” 刚吸溜完一口粉丝,雅歌又去锅里捞鱼丸,也没注意到廖莎莎的神秘和惊讶。随口问着:“谁呀?” “叶明。” 听到从廖莎莎嘴里吐出的这两个字,雅歌的心忽然就像是偷停了一样,动作僵滞在那里。筷子在锅子里也都忘了拿出来。眼睛看着廖莎莎,微张着嘴说不出话来。 “我也是和他偶遇,他也是刚回来不久。”廖莎莎看着雅歌的反应,早已经是见怪不怪了。 “他还问我打听你了呢,说哪天有时间大家约出来吃个饭什么的。” “你说这些年过去了,他怎么还没变,长得还那么好看迷人。也不知道结婚了没有。” 廖莎莎的话,雅歌是一句都没有听进去,只是见她的嘴在一张一合。眼前的人也不再是廖莎莎,画面已经自动的切换到了小时候。 小时候雅歌,廖莎莎和叶明是在一起长大的。可真真算得上是青梅竹马,两小无猜的了。那时候小,雅歌和廖莎莎就爱跟在叶明后屁股当他的小跟班。每天一放学,这两个疯丫头就会“叶子哥,叶子哥”的大喊,然后家都不回,和他楼前楼后的疯跑。 时间一长,邻居们就爱开这三个小鬼头的玩笑。他们问叶明:“叶子,你长大以后娶谁当你的老婆呀?是雅歌还是莎莎呢?” 这个时候,雅歌和廖莎莎都会满脸通红的互相取笑,而叶明则拽的把头一甩说:“我当然是要娶雅歌的了。” 大叔问:“为什么啊?” 叶明说:“雅歌老实好欺负。” 说完,在大人们的哄笑声中跑远。 后来,长大了的三个人,依然在一起嬉笑怒骂的玩耍。雅歌和叶明的关系也进一步的证实了小时候的话,正朝着那个方向发展。 后来的后来,又发生了什么?雅歌只记得分手的那天是个雨天,她举着伞站在雨里痛苦的看着同样一脸痛苦的叶明 一切都变了样。分手的就没必要再联系了。还能做朋友只是说说而已。渐渐地,曾经追在身后的小女孩与他失了联系,消失在了他的世界里。 五年的时光,足可以把一个人给忘掉的吧?可为何雅歌听到他的名字时,心还是不由自主的跳的飞快?那种悸动的感觉是多么的似曾相识。